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兰州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助推兰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兰州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的规定,放宽兰州市落户条件限制,推进兰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若在兰州市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租赁住房或务工,凭借租赁合同或务工核查确认手续、身份证明就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若在兰州市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建制镇就业或居住,凭借就业或居住证、身份证明就可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若您或您的家人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实际居住,或持有兰州市《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予公证书》《房屋继承公证书》等任一有效证件(说到底只要能证明房屋和你有关系即可),即可凭书面申请、房产手续、身份证明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