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起 兰州市新启用25处电子警察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规范道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今年7月4日零时起,开始启用全市新增的25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以下为25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
以下为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法停车;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兰州交警呼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相关新闻
- 2020-06-11兰州七里河交警优化交通线路
- 2020-05-29不知悔改 男子二次酒驾再被查
- 2020-04-14短视频|兰州恢复限行,交警叔叔提醒你这样走!